1、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山东浩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77”一般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7 月 7 日,在芝罘区金象泰吉祥家园充电站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4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 年 9 月 21 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总工会、区住建局、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和莱山区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的芝罘世回尧“77”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派员
2、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专家分析认证和综合研判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明了事故瞒报情况,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经调查认定,芝罘世回尧“77”触电死亡事故是一起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瞒报行为。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山东浩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送变电)山东浩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
3、0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同和路 22 号,法定代表人是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74179577D,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送变电工程、高低压设备、线路、电缆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小型土建工程施工,货物装卸、电力技术咨询、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 安许证字2009060880-02,事故发生时该证有效。(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二)事故发生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浩源送变电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配备了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但未制定 2023 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对员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不到位,也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浩源送变电制定了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进行了应急救援演练,但演练频次未达到法定次数;浩源送变电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的时间、流程,但该公司没有规范执行。(三)事故发生经过(三)事故发生经过2023 年 7 月 7 日 08 时许,浩源送变电充电站施
5、工人员吕*在电缆敷设作业时,误开箱式变电站进线柜,并触碰高压线缆,触电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四)事故现场情况(四)事故现场情况事发现场为芝罘区世回尧街道金象泰家园充电站施工现场,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时进线柜工程已结束,进线柜复合开关通电,地刀和复合开关均已断开,计量柜和出线柜不带电。事故未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 万元。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员工隋*于当日上午 8 时左右打电话给施工经理王*,因王*电话无人接听,
6、于是给王*的妻子打电话告知吕*触电让其转告王*,随后又向浩源送变电另一名施工经理郭*打电话报告事故情况,隋*请求路人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王*得到消息后向公司总经理周*进行了汇报,未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郭*接到隋*报告事故的情况,电话指挥现场人员隋*对触电人员吕*进行了紧急救治,隋*救治伤员过程中请求路人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施工经理王*接到报告后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同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救护车将伤者吕*送往医院后,于 2023 年 7 月 7 日 08 时45 分入抢救室,因伤势过重,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46 分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浩源送变电支付了吕*入院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组织现场人员隋*对吕*采取急救措施,并请求路人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现场救援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