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pdf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25703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221.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DB11T2054-2022.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03.080 CCS A 12 DB11/T 20542022 北京市地方标准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the elderly with dementia of care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s 2022-12-27 发布 2023-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054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服务内容与要求.2 6 服务流程.4 7 评价与改进.4 附录 A(资料性)走

2、失风险评估表.6 附录 B(资料性)焦虑自评量表(SAS).8 附录 C(资料性)老年抑郁量表(GDS).9 参考文献.10 DB11/T 2054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北京慧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文件起草人:曹苏娟、李红兵、郭汉桥、尚振坤、曹迎凤、任娜、赵愚、沈毅、谭疆宜、李璐玲、袁思雯、高玉花。DB11/T 20542022 1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

3、护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的照护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

4、建筑设计标准 DB11/T 1217 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失智照护 dementia care 由多学科团队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异常精神行为照护及功能促进等方面的服务。注:多学科团队由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营养师及康复治疗师等服务人员组成。3.2 功能促进 function promotion 通过专业方法,维持或改善失智老年人注意力、记忆力、定向力、语言功能、生活能力及社会交往能力的活动。4 基本要求 4.1 环境及布局 4.1.1 宜设置失智专区或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其设计应符合 JGJ 450

5、的相关规定。4.1.2 场所应能满足生活照料、异常精神行为照护、功能促进等服务功能,如设置室外花园、怀旧小屋、园艺治疗区等。4.1.3 场所的颜色应柔和、无视觉刺激。DB11/T 20542022 2 4.1.4 场所的活动路线应保持室内与室外区域、不同功能区域间闭环连续。4.1.5 场所内的电梯门和出入门应作掩蔽处理,如涂上与墙体相同的颜色。4.1.6 场所内不同区域应采用辨识度明显的颜色或图案进行区分,如老年人居室门口、卫生间周围等采用明显颜色或便于失智老年人识记的图案进行标记。4.1.7 标识设置应色彩柔和温暖、字体醒目、图案清晰,易于识别和记忆,并应符合 GB/T 10001.1 和

6、GB/T 10001.9 的相关规定。4.2 设施与设备 4.2.1 应具备无障碍设施,设置封闭的环形路径,并符合 GB 50763 的相关规定。4.2.2 应配备防走失装置,如门禁、电子定位设备、电子监控等。4.2.3 应配置简单、便捷并带有防护措施的家具,如无锐角、稳固的餐桌。4.2.4 老年人居室应配置操作简单的电器,电线、插座及电器开关应有防护措施。4.3 人员 4.3.1 应根据提供的失智照护服务内容配备相应的多学科团队。4.3.2 服务人员应认同接纳失智老年人,具备抗压能力及失智照护技能。4.3.3 服务人员应接受岗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失智照护知识、技能、沟通技巧及应用方法。4.4 安全管理 4.4.1 服务安全应符合 GB 38600 的规定。4.4.2 应对失智老年人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服务等级,制定失智照护方案。4.4.3 应对失智照护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4.4.4 应将风险和保护措施告知老年人及其配偶、监护人、或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或委托代理的个人或组织,并签署知情同意协议。4.4.5 应对有走失风险的失智老年人重点观察、巡查,交接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标准 > 地方标准 > 北京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