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项目临建设施施工合同承 包 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分 包 人:_签约地点:_深圳市南山区签约时间:年月日第 1页,共 17页项目临建设施施工合同项目临建设施施工合同承包人(甲方):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宏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 号中建科工大厦 38 层 3801分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营业执照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协议
2、。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二、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2.1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甲方签字确认下发的文件(施工图纸、方案等资料)完成本工程的临时设施工程相关内容施工;包括施工过程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及临时指定施工任务。(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第 2页,共 17页2.2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建区域平整场地(若有)、土石方挖填等施工;活动板房基础、围挡基础、大门基础、其他基础等施工;围墙墙体、场区大门墙体、洗手池、集水坑、排水沟、垃圾池、洗车池、隔油池、化粪池等砌筑抹灰施工;活动板房内地面硬化、施工道路硬化及其他区域地面硬化施工;临建区域内
3、地砖、面砖的铺设、涂料、油漆施工;临建区域室内外临水临电的安装;临建区域内甲方确认后的成品构件安装(大门、旗杆、板房、成品围挡等);以上工作内容为暂定,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向乙方分配实际承接的项目后,甲方签字确认下发的文件(施工图纸、方案等资料)为依据。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对工作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等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可自行缩减乙方工程承包范围,或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或进行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此部分施工内容的缺陷保修责任。甲方也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增加乙方的施工范围及内容,乙方须接受。2.3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本合同工程量为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即使固定工程量存在错、漏,乙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款。若工程未发生签证变更,则双方不再重新核量;若因签证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在结算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各项单价按合同清单价格执行,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按照上述承包方式计算出的合同价格已包括以下费用:(1)人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职工福利、保险、各种假期的特殊工资等;(2)材料费:主材(甲供材除外)和辅材的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和保管
5、费等;(3)工机具设备费: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等;第 3页,共 17页(4)措施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全部费用。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专业措施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等)(5)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
6、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其他费用(批准及许可手续费、技术开发及转让、咨询、法律顾问、保险等)、合理利润等;(6)规费:社保、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缴纳的费用;(7)税金:按国家税法和合同约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8)其他:专项方案论证、工程评优相关费用、测试费、工程超高费、赶工费、风险费、以及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费等为完成本合同工作范围及内容的所有费用。三、调差及变更价款的确认三、调差及变更价款的确认3.1 人工、材料调差约定:不调差调差,具体如下:调差范围:调差时间:调差计价规则:3.2 设计变更价款确定原则:3.1.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按合同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价款。3.1.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可以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价款。第 4页,共 17页3.1.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由乙方上报甲方后,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四、合同工期四、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