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讲解了针对安徽省内电子工业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详细要求和监控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企业边界监控措施,污染物监测流程以及达标判定标准等内容。具体来说,文件明确了电子行业中的术语和定义,提出了有组织排放的具体控制方法和技术手段;阐述了对于没有直接排放通道或设备内部泄漏等无组织排放的管理措施。另外,还详细制定了企业在厂区周边空气、废水等方面设立监测点位的要求,确保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全面跟踪和管控,并确定分析测试方法以支持有效的污染测量工作。实施与监督部分明确了执行机构的责任以及企业的法律义务。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适用于现有及新建的安徽省内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此文件不仅为已投产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污染防控指南,而且为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竣工后的验收过程和排污许可核发提供了技术依据和指导。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在整个运营周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当地居民健康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