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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 4812.1-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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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42349 上传时间:2024-07-23 格式:PDF 页数:20 大小:643.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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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 4812.1-2024.pdf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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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讲解了针对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具体涵盖了这些行业的企业如何监控、监测并确保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排放标准。该标准从范围到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全面描述,提供了详细的标准结构。在有组织排放控制部分中,它制定了详细的参数和技术措施来限制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管道等固定通道排出的浓度及速率,以确保此类物质不会对大气造成过度污染,从而影响公众健康和自然生态平衡。对于无组织排放,标准明确了车间或生产装置边界处的VOCs管控方法,强调厂区内各个可能散落点源的治理,旨

2、在减小非集中型泄露对周围空气带来的不良影响。除此之外,标准还规定了严格的企业边界监测程序,用于实时掌握工厂周界外环境中VOCs浓度变化情况,并据此调整相应的污染防治策略,防止超标排放事件的发生。同时,在污染物监测一栏中列举了多种监测手段和方式,包括排气筒监测、厂区监测以及采用合适分析测试手段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水平;明确提出了有关达标评定的规定内容,为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确保每个受管企业都能遵守规定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估与改善工作,促进安徽省内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逐年递减。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适用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制造业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涵盖现有的生产和未来新设项目。本标准不仅适用于上述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的污染防控,也是建设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存储设施建设规划的重要指南。同时,在工程项目竣工阶段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验收检查,指导排污许可核发流程及后续投产期间持续的VOCs管理,使得每一个操作环节都受到严格监督,以此保证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推动整个行业内清洁技术和绿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助于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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