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理宾川宾鹤高速公路工程“123”较大车辆相撞事故调查报告2024 年 1 月 23 日 20 时 2 分许,大理州宾川县宾鹤高速公路工程 K11+800 处发生一起较大车辆相撞事故,共造成 8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926.8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主要领导、省人民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善后处置、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务必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州县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迅速查清原因,处理好善后问题,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严肃追究
2、责任;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抓好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等领导率队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挥、督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及时派出工作组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截止 1 月 26 日,8 名死者遗体全部火化,家属情绪总体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交警、总工会等部门和宾川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宾川县宾鹤高速公
3、路建设项目“123”两车相撞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邀请州监委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第三方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查明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分析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和建议。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在未验收交付运营的高速公路工程路面上,货车驾驶人超载和超过施工单位管理规定时速行驶;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超过施工单位管理规定时速行驶,遇前方未安装完成的中
4、央可移动金属隔离栏占据路面采取向左避让措施,致使两车相撞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1.1.工程项目及建设单位情况工程项目及建设单位情况(1 1)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项目概况20192019 年年 7 7 月月 8 8 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工程可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92019572572 号),同意建设宾川至鹤庆高速号),同意建设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宾鹤高速公路)。公路(以下简称宾鹤
5、高速公路)。该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宾川县城西侧,顺接宾南高速,与大永高速十字交叉,止于鹤庆县西邑镇与上鹤高速相接,路线全长 66.51 公里(宾川县境内 18.35 公里,鹤庆县境内 48.16 公里),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103.11 亿元,建设合同工期 3 年。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25.5 米,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置桥梁 56 座,桥梁全长 21.216 公里,隧道 9 座,隧道全长 11.954 公里,路基 33.338 公里,桥隧比为 50.14%。设互通式立交 6 座(鸡足山南、鸡足山北、新城、黄坪、奇峰、西邑),服务区 1 处,停车区 1 处,
6、加水站 1 处。宾鹤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取得文物保护、地灾评估、节能、水土保持、矿产压覆、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环境影响等审查、备案和许可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复。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施工许可申请的批复同意办理宾鹤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该工程项目 2021 年 1 月 28日申请开工建设,公路建设全线划分为 13 个土建工区、1 个房建工区、1 个路面工区、4 个交安工区和 1 个绿化工区等。宾鹤高速公路工程宾川段(K0+888.133-K15+760)土建、路面、房建工程于2022 年 12 月建成,但由于鹤庆段尚未建成,宾川段未验收交付运营。宾川段已建成段落内在 K6+138.081 处设有鸡足山南立交收费站,在 K14+978.954 处设有鸡足山北立交收费站,两个立交收费站路口设置了岗亭、门禁系统、水马及“外来人员禁止入内”等标志牌和告知书,并在两个立交收费站路口之间设置了“限速 20 公里/时”标志牌,安排保安人员 24 小时值守。2022 年 11 月以来,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宾鹤高速公路工程机电交安一分部项目部交安一队和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