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云生建设项目单位: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郭清华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郭清华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15779754833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项目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GAAP2024020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APJ-(赣)-002I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项目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名称: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资质证书编号:APJ-(
2、赣)-002法定代表人:应宏技术负责人:周红波评价负责人:郑强评价机构联系电话:0791-87379386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2024 年 5 月 30 日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GAAP2024020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APJ-(赣)-002II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项目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承诺书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承诺书一、在本项目安全评估活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二、在本项目安全评估活动过程中,我单位作为第三方,未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3、,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了技术服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三、我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出具的报告均真实有效,报告所提出的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四、我单位对本项目安全评估报告中结论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2024 年 05 月 30 日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GAAP2024020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APJ-(赣)-002III规范安全生产中介行为的九条禁令规范安全生产中介行为的九条禁令赣安监管规划字2017178 号一、禁止从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中
4、介机构)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的行为;二、禁止中介机构假借、冒用他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或者恶意低价竞争以及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三、禁止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或漏项、缺项技术报告的行为;四、禁止中介机构出租、出借资格证书、在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的行为;五、禁止中介机构有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六、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七、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法律依据组织由生产经营单位或机构支付费用的行政性评审的行为;八、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干预市场定价,
5、违规擅自出台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九、禁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擅自干预中介机构从业活动,或者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GAAP2024020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APJ-(赣)-002IV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GAAP2024020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APJ-(赣)-002V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人员人员姓名资格证书号从业登记编号签字项目负责人郑强080
6、0000000101605001851项目组成员郑强0800000000101605001851戴磷1100000000200597019915黄香港S011035000110191000617024436谢寒梅S011035000110192001584027089林大建0800000000101634001633报告编制人郑强0800000000101605001851报告审核人王波S011035000110202001263040122过程控制负责人檀廷斌1600000000200717029648技术负责人周红波1700000000100121020702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GAAP2024020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APJ-(赣)-002VI前言前言宁都县对坊民旺液化气站成立于 2011-01-21,经营者为吴云生,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2360730L73303072Y,企业地址位于赣州市宁都县对坊乡对坊村,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