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99 CCS A 20 备案号: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23302024 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规范 2024-08-21 发布 2024-09-25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63/T 2330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2 6 评价流程.2 7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3 8 等级划分.4 9 评价结果.5 附录A .6 附录B .31 参 考 文 献.33 DB 63/T 2330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庞泰、赵蕾、孟灿、王天祥、刘梅、翁巍、华全斌、刘泽楷、常景超、徐座玉、莫彬、李鸿雁、杨占福。本文件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实施。DB 63/T 23302024 1 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评价流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3、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信用评价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融资信用 以信用条件为基础,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活动。3.2 信用等级 用既定的符号标识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来源:GB/T 22117,5.11 3.3 小微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统称。4 基本要求 4.1 公平公正性 评价过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地对评价对象评价。4.2 客观可用性 DB 63/T 23302024 2 评价信息易采集,可量化,指标体系完整,真实反映评价对象融
4、资信用水平。4.3 安全保密性 评价过程有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评价对象隐私信息、信用信息丢失或泄露。评价对象有权查询自身的公共信用信息,签订授权协议后可授权他人查询评价结果。4.4 实时有效性 评价结果应实时反映评价对象当前融资信用水平。5 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 5.1 评价机构 由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具体实施。5.2 评价对象 行政区域内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6 评价流程 见图1。DB 63/T 23302024 3 图1 评价流程图 7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7.1 评价指标 包括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7.2 评价方法 7.2.1 基础分指标 按照附录A表A.1规定的基础分指标获取分值后,
5、应按式(1)计算,得出基础总分。(1)式中:基础总分;基础分指标得分;基础分指标权重;基础分最大值设置为100分。7.2.2 加分指标 按照附录A表A.2规定的加分指标获取分值后,应按式(2)计算,得出总加分。(2)式中:总加分;加分指标分;加分指标权重;加分最大值设置为400分。DB 63/T 23302024 4 7.2.3 减分指标 按照附录A表A.3规定的减分指标获取分值后,应按式(3)计算,得出总减分。(3)式中:总减分;减分指标分;减分指标权重;减分最大值设置为400分。7.2.4 评价分值计算 评价方法采用指标评分方式,信用分值按式(4)计算。信用分值范围为100,1000。进行
6、信用评分时,初始分值设置为500分。(4)式中:D_Dd_ _D 基础总分;总加分;总减分。8 等级划分 见表1。表1 信用等级 序号 分值区间 信用等级标志 信用等级(中文)DB 63/T 23302024 5 1 900,1000 AAA 极好 2 800,900)AA 3 750,800)A 优秀 4 700,750)BBB 5 650,700)BB 良好 6 600,650)B 7 550,600)CCC 一般 8 500,550)CC 9 450,500)C 较差 10 400,450)DDD 11 300,400)DD 12 100,300)D 极差 9 评价结果 出具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报告,报告内容见附录B。DB 63/T 23302024 6 A 附录A (规范性规范性)评分指标及细则评分指标及细则 基础分指标及评分,见表A.1。表A.1 基础分指标及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指标分档 得分 特殊处理 年龄18 0 18年龄35 50 35年龄55 100 55年龄65 50 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年龄(岁)2.00%年龄65 0 无法获取得分 0 年限1 0 1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