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5.240.99 CCS L 67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23292024 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接口规范 2024-08-21 发布 2024-09-25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23292024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
2、究院、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庞泰、付晓鹃、王天祥、孟灿、赵蕾、刘梅、翁巍、牛红伟、刘甜、宋继红、韩良煜、郭树峰、常景超、徐座玉、莫彬、山成英、李鸿雁、杨占福。本文件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实施。DB63/T 23292024 1 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接口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接口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基本原则、总体模式及接口要求、接口描述、接口安全。本文件适用于绿色低碳、零碳、负碳信息及企业能耗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量、排放强度等碳汇信用数据的共享交换,可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计开发绿色低碳等特色信贷产品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
3、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信用信息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反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状况的信息。3.2 企业碳排放总量 在一个统计周期内(月度、年度等)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碳排放总量,由企业能源消费碳排放与企业生产过程碳排放两部分组成。3.3 碳排放强度 单位产品产量(产值)或服务的碳排放总量。3.4 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 DB63/T 23292024 2 在公共信用信息的范畴内,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数据及企业能耗总量、能耗强
4、度、碳排放量、排放强度等数据,用于金融机构对其提供融资服务。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over Secure Socket Layer 或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Secure)JSON: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JavaScript 0bject Notation)POST:是 HTTP 协议中的一种请求方法,一般用来向目的服务器发出更新请求,并附有请求实体。TCP/IP:传输控制协议
5、/网际协议(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UTF-8:一种可变长度字符编码(8-bit Unicode Transformation Format)VARCHAR:一种数据类型,用于表示字符数据,可以保存可变长度的字符串 Web Service:通过 Web 技术,实现跨网络的应用程序之间相互交互的方式(Web Service)5 基本原则 5.1 合法合规性 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的共享交换须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要求。5.2 客观可用性 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的共享交换应保持与数源单位提供的数据一致。5.3 安全保
6、密性 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的共享交换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的安全和保密。6 总体模式及接口要求 6.1 总体模式 通过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省级平台接口,归集重点企事业单位上传的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对接收的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各级政务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通过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省级平台接口,获取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6.2 交换方式 通过Web Service服务接口访问或传输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在共享交换中采用JSON交换方式。6.3 交换数据 数据符合以下要求:a)应采用 UTF-8 编码格式;DB63/T 23292024 3 b)汉字使用中文半角,英文字母、数字和符号使用英文半角;c)除交换数据外,不应包含其他内容。6.4 接口分类 6.4.1 数据上报类 各级政务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向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省级平台报送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6.4.2 数据共享类 各级政务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通过申请,获取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省级平台中的绿色金融碳汇信用数据。6.5 接口调用机制 以Web Service方式进行发布,采用HTTPS通讯协议进行同步通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