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GB50656GB50656-20112011 20122012 年年 4 4 月月 1 1 日 起 实 施日 起 实 施 20092009 北 京北 京 目目 次次 前 言.2 1 总 则.4 2 术 语.4 3 基本规定.5 4 安全管理目标.5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5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7 9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
2、理.8 10 安全技术管理.8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9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9 13 应急救援管理.10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1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12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13 本规范用词说明.13 条文说明.1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二二至二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相关规范和
3、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共分 16 章,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本规范其中,第 3.0.9、5.0.3、10.0.6、12.0.3(6)、15.0.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
4、桥路 683 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 683 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定人: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 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协会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总站、杭州
5、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北京建工集团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清华大学(清华-金门)建筑安全研究中心 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 义 陈晓峰 杜正义 戴宝荣 方东平 顾建生 高 原 姜 华 姜 敏 李 印 马昌玉 戚耀奇 唐 伟 陶为农 王静宇 吴 辉 吴晓宇 徐福康 叶伯铭 赵傲齐 周红锤 周家辰 张双群 张相洪 4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
6、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1.0.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1.0.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 语 2.0.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2.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2.0.3 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2.0.4 工作环境 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