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6讲解了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技术部长等。董事长作为企业最高负责人,需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工作,确保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总经理则主要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使用,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直接负责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与生产活动同步进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编制并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开展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关注员工工作与休息平衡。技术部长负责制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档案和设计,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解决工艺试验中的安全隐患。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则负责员工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力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伤处理和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6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相关人员,旨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