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讲解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而建立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该制度旨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制度等国家、行业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制度定义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将其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并详细说明了“双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各项目参建单位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告知(预警)、整改、评估验收、报备、奖惩考核、建档等制度,逐级明确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第二章详细介绍了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包括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并列出了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和触发专项排查的条件。第三章则重点阐述了隐患治理与验收的流程,明确了对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项目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参建单位。该制度特别强调了各参建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