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利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27”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5年4月27日在上海崇明县长兴镇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压容车间内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2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的背景,包括相关单位的基本概况和项目承发包关系。中船钢构作为12000 m3液罐项目的总包单位,与利舟公司和弘驰公司分别签订了劳务承揽合同和脚手架搭设合同。报告还详述了事故的发生经过,即利舟公司的打磨工盛某某在进入罐内取工具时,由于罐内脚手架被临时拆除,不慎从12米高的脚手架边缘坠落至罐底。事故发生后,利舟公司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报告进一步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指出利舟公司打磨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能正确评估现场的安全风险。此外,报告还提到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上海利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27”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钢结构和压力容器制造等行业,特别是涉及高处作业的企业和施工单位。报告中的事故调查和分析结果可以为这些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帮助相关企业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报告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他们制定更加严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