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里辛山东鲁中钢铁物流有限公司“3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3月15日10时18分许,山东鲁中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一自卸车在莱芜联营钢渣处理厂进行卸车作业时发生的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钢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2名安全专家参与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员工作业前安全确认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钢城里辛山东鲁中钢铁物流有限公司“3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钢铁物流、固体废物处理、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行业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以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提供了具体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