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讲解了为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工人健康、促进安全生产而制定的详细规章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规定项目经理牵头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安全员负责检查和落实,其他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制度强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并要求所有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在职业病预防方面,项目部需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审批程序,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控制效果评价,确保防护设施达标。此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必须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制度还规定项目部不得将产生职业病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下属项目部。特别是那些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粉尘、噪声、射线等潜在职业危害的施工现场。该制度不仅适用于一线工人,也适用于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通过对职业健康管理的全面规范,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制度特别强调了对女工的特殊保护,确保她们在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得到应有的照顾。同时,制度还适用于职业病诊断与管理,确保患病工人能够及时获得救治和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