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元数据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中所使用的元数据描述规范及规则,涵盖了范围、术语和定义、概述以及元数据属性的描述方法等内容。该文档详细界定了政务数据及其分类目录的概念,提出了一整套元数据的基本属性结构体系。它包含了用于标识和管理的数据资源属性类型,并针对每个属性分别进行了明确的要求。此外还列举了六种基本属性(标识类属性、定义类属性、关系类属性、表示类属性、管理类属性、附加类属性)在元数据体系中的应用方式和要求,特别是给出了具体的操作示例与参数规范,例如标识符的构成规则为由9位数字组成等详细指导方案。对于各属性名称、约束条件以及数据类型都有严格的定义说明。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元数据适用于需要处理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业务的专业技术工作者、数据管理员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从业人员。这些人员所在单位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涉及大数据开发、标准化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教育系统等多个行业领域。标准文件特别强调在实施政务服务或推动数据交换项目时,应依照规定构建符合统一规范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保障全区内各类政务活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与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