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江新桥上海翊高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5年7月2日发生在松江区新桥镇新庙三路500弄2号楼配电房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张裕春一人死亡及直接经济损失226万元;松江新桥上海翊高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组建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取证和分析,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张裕春未佩戴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在桥架上拖拽电缆时桥架固定螺栓脱落导致失稳坠落;间接原因为上海翊高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排查桥架安装不牢固隐患
2、,未确保作业人员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及佩戴防护用品。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单位概况,翊高公司作为维保服务承揽方,由项目经理朱伟负责现场管理,但未履行安全职责;事故发生经过显示张裕春在登高作业中因桥架变形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组排除了人为故意和自然灾害因素,司法鉴定确认死因为高坠致头部损伤。报告提出对朱伟和翊高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处理建议,并强调翊高公司需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显示相关部门响应迅速,善后赔偿已妥善解决,未引发次生灾害或社会不稳定。松江新桥上海翊高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施工、绿化工程、设备维保及物业管理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该报告为从事高处作业、电缆铺设、厂房维护等业务的单位提供安全管理镜鉴,尤其适用于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帮助其识别未佩戴防护用品、设备安装不牢固、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等隐患。同时,该报告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工会组织及行业监管机构具有指导价值,可用于强化事故预防机制、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此外,报告内容对承包商管理、合同履约安全评估及高处作业培训领域具有实践意义,适用于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类似工业厂房维保场景,助力提升作业现场风险管控能力,避免同类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