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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宝鸡柴胡DB61T2100-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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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2733 上传时间:2025-12-12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798.2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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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宝鸡柴胡讲解了针对宝鸡柴胡这一特定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面技术规范与质量控制体系。文件明确了宝鸡柴胡的适用范围,限定其产地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下辖的拓石镇、凤阁岭镇、坪头镇、香泉镇、赤沙镇、新街镇、县功镇和贾村镇的行政区域,并通过附录A提供了详细的产地范围图。标准对生产环境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海拔不超过1500米,土壤类型限定为黄墡土、沙质土或高腐殖土,土层厚度在18至25厘米之间,有机质含量介于1.1%至2.7%,pH值在7.7至8.9之间,同时灌溉水质需符合GB 5084标准,大气环境须满足GB 3095二级限值要求。在生产管理方面,文件规定了种子选择标准(纯度95%、发芽

2、率50%)、播种时间(5月下旬至8月上旬)、播种方式及用量、田间管理措施如中耕除草、排水防涝、追肥量以及打顶操作以提升品质。采收要求种植2至3年,在秋季枯萎后或早春萌芽前进行,加工时需及时晾晒或烘干,并控制芦头长度不超过1厘米。质量要求分为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两部分,感官上要求根条呈圆柱形或长圆锥形,长度不小于6厘米,中部直径不少于0.3厘米,表面黑褐色或浅棕色,质地坚韧,气味微香、味微苦;理化指标则规定了水分10%、总灰分8%、酸不溶性灰分3%、醇溶性浸出物14%、柴胡皂苷a与d总量0.5%。检验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相关通则执行,涵盖感官、水分、灰分、浸出物及有效成分测定

3、。检验规则设定了组批原则、抽样方法、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条件与频次,并明确了判定合格的标准及复检机制。最后,文件对产品标志使用、包装材料安全性、运输卫生条件及贮存环境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可控。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宝鸡柴胡适用于中药材种植企业、农业合作社、中药材加工与贸易单位、质量检测机构以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该标准特别适用于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上述八个镇从事宝鸡柴胡规范化种植与初加工的生产经营者,为其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导和质量评判依据。同时,本文件也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中医药科研机构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部门,在原料采购、质量验收、产品溯源、品牌监管等环节参照执行。此外,第三方认证机构、标准化服务机构及政府农业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可依据此标准开展合规性评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授权管理及政策扶持工作。该标准对于保障“宝鸡柴胡”道地药材的品质特性、维护区域公共品牌信誉、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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