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动互联网服务可访问性安全要求讲解了移动互联网服务在提升可访问性过程中面临的安全挑战与应对框架,描述了无障碍技术、智能体技术、操作系统及用户权益保护等多维度的安全要求。该标准构建了一个涵盖技术实现与安全管理的综合安全框架,强调在提升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对移动互联网服务使用便利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性。标准系统分析了三类主要安全风险:一是无障碍技术应用中因交互流程简化导致的身份验证缺失、敏感信息泄露和通知机制不友好等问题;二是智能体在获取系统权限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权限滥用、数据过度收集以及算法歧视风险;三是操作系统层面因无障碍服务和系统权限管理不当带来的窗口信息读取、模拟点击等恶意行为隐患。针对
2、上述风险,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与管理措施,包括在无障碍功能设计中强化身份验证的可访问性与隐私保护机制,确保会话超时和安全提示对所有用户有效可达;在智能体技术方面明确“最小权限”与“双重授权”原则,规范其对用户数据和第三方App的访问行为,并要求算法决策透明化和用户可控;在操作系统层面则强调对无障碍服务的权限控制、调用审计与运行监控,防止高权限能力被恶意利用。此外,标准还突出用户权益保护,要求相关方在隐私政策中清晰披露数据处理规则,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与控制权。移动互联网服务可访问性安全要求适用于从事移动互联网服务开发、运营和技术支持的各类主体,包括移动应用程序(App)开发者、智能体技术研发企业、操作系统供应商、无障碍技术服务提供商以及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机构。该标准尤其适用于涉及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信息服务的数字化产品设计与安全保障工作,可为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合规审查和技术评估提供依据,也可作为高校、科研单位在人工智能与人机交互安全领域研究的重要参考。通过实施本标准,有助于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服务在提升可访问性的同时实现安全可控,促进数字包容与网络安全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