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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与管理规范DB36T2204-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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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5333 上传时间:2026-01-15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1.0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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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与管理规范讲解了江西省针对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的系统性建设与管理要求,涵盖了门诊设置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功能区域划分、设施设备配置、药品配备、人员资质及日常运行管理制度。该文件确立了以“便利可及、安全规范”为核心的设置导向,明确每个县(市、区)宜设立至少一个24小时开诊的门诊,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机构,确保公众在被动物致伤后能及时获得专业处置。文件详细规定了门诊应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各级别狂犬病暴露伤口的处理、消毒、疫苗接种以及被动免疫制剂的应用,并鼓励开展破伤风相关预防服务。在空间布局方面,要求门诊具备独立分区,涵盖候诊、咨询登记、伤口处置、接

2、种、留观、异常反应处置和冷链存储等功能区,总面积建议不少于40平方米,且各区域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标准。设施设备上强调流动水源、冲洗器具、弱碱性清洁剂、生理盐水及有效消毒剂的配备,同时要求具备急救药品、信息化设备和稳定的冷链系统。人员配置方面规定至少配备两名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涵盖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且需定期接受业务培训。管理层面建立了涵盖登记、知情同意、疫苗追溯、异常反应报告等制度体系,特别强调接种信息必须真实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并要求无论是否实施接种,均须签署知情同意书,保障受种者知情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与管理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设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职能的

3、医疗卫生机构,尤其适用于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承担动物致伤后应急医疗处置任务的单位。本文件为从事狂犬病疫苗接种、伤口规范化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及相关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提供了统一的操作依据和技术指导,同时也适用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对狂犬病门诊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估。此外,对于参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信息化接种系统建设以及医防协同工作的相关人员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江西省基层医疗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群众在遭遇动物咬伤后的第一时间获得科学、安全、高效的医学干预,降低狂犬病发病风险,推进全省狂犬病防控体系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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