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6部分:监测活动评价讲解了面向动物疫病监测系统运行效能开展科学化、标准化评价的技术路径与操作框架,明确了监测活动评价的核心目标是评判监测系统的有效性,并为系统设计、改进与优化提供决策依据。该规范系统定义了13项关键评价指标,涵盖阳性预测值、阴性预测值、覆盖率、代表性、时效性、敏感性、简单性、灵活性、稳定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成本-效益等维度,每一项均给出严谨的操作性定义与适用语境。规范强调评价须基于真实监测数据和实际运行过程,注重指标间的协同分析与权重平衡,避免孤立使用单一参数。文件确立了评价工作的适用边界,明确其适用于监测系统整体或特定环节的运行状态诊断,不替代日常
2、监测执行,亦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规范引用了本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和第5部分,确保与通则、数据分析等前序环节逻辑贯通、方法一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其内容兼顾技术先进性与区域适配性,突出对基层防控机构、规模化养殖场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在实操层面的指导价值,体现从理论指标到现场应用的完整闭环。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6部分:监测活动评价适用于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政府技术支撑单位;适用于承担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的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屠宰加工企业及无害化处理单位等监测责任主体;也适用于参与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控规划编制、应急响应演练与监测绩效考核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该规范对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评审、监测系统审计、防控成效复盘及兽医公共卫生能力建设评估的专业人员具有直接参考价值,尤其适用于内蒙古及生态条件、养殖结构、防控体系与之相近的北方牧区与农牧交错带省份的地方标准转化与实践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