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讲解了为提高矿井对重大隐患的监控和处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规定了重大隐患的检查来源,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煤矿安监部门的检查,矿领导、矿值班组、安检部、各业务科室及区队的自行检查。同时,制度明确了重大隐患公示公告的内容,如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报告情况、隐患治理方案审批情况、落实资金、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监控措施及验收负责人。此外,制度还详述了重大隐患的管理程序,从安检部接到挂牌督办隐患后的通知流程,到责任部门组织研究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资金、期限,并编制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再到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公示公告方式,每月汇报整改进展,以及到期未整改的延期申请和应急措施。最后,制度规定了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后的闭合销号流程,确保隐患彻底解决。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负责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人员。该制度对于提高矿井对重大隐患的监控和处理能力,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和严格的公示公告制度,可以有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