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贮槽区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贮槽区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签约商、访客在内的贮槽区所有人员了解贮槽区,以此规范人员行为,使得贮槽区的运作顺畅,特制定此制度。2. 范围:公司所辖贮槽区。3. 职责:3.1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签约商、访客都有责任遵守贮槽区的规定和要求.3.2部门经理或主管都有责任确保部门员工理解并遵守此规定,并有责任对违犯者进行教育和纠正。3.3公司所有员工有责任确保访客、签约商能够理解并遵定此规定。4. 贮槽区一般方针和规定:4.1个人行为规范:4.1.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安全的行为方式,并以保护个人生命和公司财产为己任。严禁进行以下活动
2、:A 玩闹和打斗B 盗窃;C 喝酒;D 赌博;E 工作时间睡觉;F 吸烟;G 使用手机;H 无证驾驶任何车辆;4.1.2任何上述行为(不限于此)将受到纪律处罚。4.2明火:严禁使用明火,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在指定的非生产区及贮槽区不需要动火证。4.3作业证: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管理,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4.4交通控制:4.4.1所有的机动车辆必须取得合法的资质证件;4.4.2所有的机动车司机必须有交警大队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方可驾驶车辆;4.4.3除非紧急情况,所有车辆在贮槽区的最高时速限制在5公里/小时;4.4.4进入装(卸)车台后,应将车钥匙拔下放入钥匙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