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理制度讲解了为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的及时掌握,特制定了该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已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险情、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需要联合执法的重要事项。同时,制度详细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的报告处置程序,如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作出相应处置并报市相关部门,市相关部门则需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报告市委、市政府、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赶赴现场、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等。此外,制度还要求园区管
2、委会及其职能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园区管委会还需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定期进行全面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以遏制和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制度强调,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必须准确、齐备,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补报书面材料,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续报相关处置情况。对于瞒报、漏报、迟报而延误时机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生产活动的企业和单位。该制度旨在指导园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在面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作出响应和处置,确保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