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安全职责讲解了政工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政工人员需要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观念和遵章守纪的习惯;指导和督促党员、团员及青年提升业务技能,学习并掌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协助安监部门组织安全施工竞赛,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负责布置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橱窗;以及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和报道,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政工安全职责适用于电力行业的政工人员,特别是那些在电力建设项目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