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患责任倒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精神,及时排查、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煤矿事故发生。公司结合矿井实际,牢固树立“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和“制造隐患有代价、排查隐患有奖励、整改隐患有报酬、未改隐患严追责”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行班组联保安全管理模式和隐患责任双倒查机制(隐患产生原因倒查和隐患责任倒查),推动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2、0; 第二条 隐患排查、治理和倒查坚持“全员参与零盲区、全程跟踪促整改、责任倒查严追责”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部室室、区队。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矿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部室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倒查和奖惩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对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进行登记建档。
4、160; 第五条 隐患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分析会和隐患治理总结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专项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隐患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隐患责任进行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 隐患排查 第六条 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班排查、日排查、周排查和上级部门检查组成。
5、160; 1.班排查:由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组织人员每班开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现场“三违”情况等。 2.日排查:入井干部(部室、队长、跟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进行全面排查隐患,由安全管理部汇总落实,每人一档,月底考核。重点排查瓦斯、水害防治、顶板治理等措施落实情况等。 3.周排查:每周一由主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对井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所查隐患,在安全例会上进行落实。重点排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160; 4.上级部门检查:上级部门检查包括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和日常督查等,检查隐患由安全管理部汇总上报隐患倒查领导小组。 第四章 隐患治理与验收 第七条 隐患治理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原则。 1、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现场能够解决的立即整改到位,
7、由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并出具证明,解决报酬。 2、对必须立即处理的隐患,必须停止生产,将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确保工人生命安全。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经矿长审批后实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控,重大隐患必须指定领导人挂牌督办。明确矿领导、专业部门、生产区队、班组四级监控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监控程序和监控办法,进行跟踪落实。 第八条
8、0; 隐患验收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验收销号。 第九条 安全管理部要对收集筛选出的隐患分类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排查一项、治理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形成闭合管理,避免遗漏。 第五章 隐患责任倒查 第十条 隐患倒查范围
9、160; 1、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和无整改合格的责任人和原因。 2、未认真履行职责和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作业人为导致产生、存在的隐患、重大隐患责任人。 3、重大隐患漏查的责任人和原因。 4、上级查出的而下一级没有查出的隐患的责任人和原因。 5、对隐患整改验收不严格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的责任人。 6、对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无采取措施致使其转变为隐患的责任人和原因。 7、对一时难以治理的潜在隐患,没有进行论证和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