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职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职责(一) 受工会的组织委托,代表工会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负责经确定需要长期进行监控的危险源点的安全监控工作,兼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二)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三) 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四)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生产设备、设
2、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五) 参与监督项目部、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六) 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七) 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八) 和作业环境的建议;(九)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指挥人员拒绝时,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十)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十一) 负责危险源点的安全监控的记录、内业资料的收集。发现(十二) 问题应正确使用事故隐患报告书,及时、真实地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