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讲解了为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目的和背景。该制度明确了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旨在通过巡查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巡查工作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查组,巡查组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巡查工作人员需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工作作风、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较强的问题发现、综合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
2、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规划与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巡查工作的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暗查暗访等。巡查工作程序则涵盖了制定年度巡查方案、进驻被巡查地区、反馈巡查情况、报送巡查报告等环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行业领域,如矿山、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以及其他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和单位。通过实施巡查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