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生产副职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分管生产副职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指出,分管生产副职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需组织职工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分管生产副职应果断处理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此外,还需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减少非计划停工和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分管生产副职还负责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同时,负责员工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分管生产副职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所有涉及生产活动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高度关注安全生产的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和能源行业。该文件为分管生产副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