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档详细说明了副职需要协助法定代表人(院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副职还需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安全生产方案。此外,副职需协助法定代表人(院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负责组织落实例会决定的事项,主持编制和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副职还需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解决或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副职还负责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在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时,副职应及时查看现场,准确向上级报告,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特别是那些需要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该文档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