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讲解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机制,旨在通过细化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该办法明确了考核主体为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及相关省级部门,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企业初始监管状态为绿色,上一年度考核不计入下一年度。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采用量化打分制,得分85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至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根据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表现,分别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应的监管措施包括约谈、限期整改、全面检查和处罚建议。办法还详细列出了不同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形和处理措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所属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这些企业需按照办法要求,接受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动态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