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制度安全奖励制度1 1 目的:目的:确保项目部承建项目的顺利施工,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目标,杜绝违章作业行为,鼓励安全施工的单位和个人。2 2 受奖条件:受奖条件:2.1 月评比达标单位的前三名。2.2 月评比达标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2.3 为安全施工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科室、施工单位人员。2.4 年度安全评比达标单位的前三名2.5 年度安全评比的先进个人。2.6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单位、个人。2.7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