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库存管理流程规定讲解了为确保零部件及时供应而建立的安全库存管理体系。该规定详细描述了安全库存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绩效考核及附则。具体而言,计划科负责编制月度采购计划,采购科根据零部件采购周期和安全库存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在实际采购周期与汇总表发生冲突时通知计划科进行调整。各仓库需定期核定安全库存的零部件,当库存量低于1000台安全库存预警线时,仓库应立即通知采购科;当库存量低于600台安全库存预警线时,仓库应立即通知计划科。采购科和计划科在接到安全库存预警后,应立即采取补货或调货措施并跟踪到货情况。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在执行过程中,因仓库管理员未及时报告或采购科、计划科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生产中断的责任追究机制。安全库存管理流程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各仓库,涉及生产的自制件半成品和成品、外购件以及外协件。该规定旨在通过规范安全库存管理流程,确保零部件的及时供应,避免因库存不足导致生产中断,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适用于仓储管理、采购管理和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