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结案后应有的归档资料事故调查结案后, 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 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1)伤亡事故登记表或电网、设备事故报告;(2)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3)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12)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