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具体流程和依据。该制度基于多项法律法规,如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建设部(1993)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94)96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建设部(1994)4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度明确了项目部的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
2、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所有项目部,特别是涉及高风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该制度为项目部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事故影响,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