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 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1、 严格执行国务院第 75 号令 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科。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