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我国事故调查工作的建议讲解了我国事故调查中存在的两个核心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事故调查的效果和事故预防的目的。第一个核心问题是事故调查过分看重责任追究,导致事故原因调查不力、预防措施制定不当。文章指出,事故调查应侧重于技术与管理层面的原因分析,而非责任追究。国际组织如劳工组织、民航组织、海事组织等均未将责任追究纳入事故调查内容。我国长期以来将责任追究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部分,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安全意识,但并未显著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过度关注责任追究,忽视了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和有效预防措施的制定。第二个核心问题是缺乏制度保障,导致预防措施的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现行的事故批复结案制度仅对调查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而没有对预防措施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也没有跟踪和督促机制。改进我国事故调查工作的建议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该文旨在帮助这些人员更好地理解事故调查的重要性,明确事故调查的重点应放在事故原因的技术和管理分析上,而不是单纯的责任追究。同时,该文还强调了建立和完善预防措施落实机制的必要性,以确保事故调查能够真正达到预防事故、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