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1.100.30 CCS Y 0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342020 代替 DB11/T 8342015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retail outlets of fireworks 2020 - 12 - 24 发布 2021 - 01 - 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834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8342015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与DB11/T 8342015相
2、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安全技术一般要求(见4.1); 修改了选址要求(见4.2,2015版的4.1); 修改了存放要求(见4.3,2015版的4.2); 增加了平面布置要求(见4.4); 增加了零售网点形式要求(见4.5); 修改了建筑结构要求(见4.6,2015版的4.3、4.6); 修改了电气安全要求(见4.7,2015版的4.4); 修改了消防要求(见4.8,2015版的4.5); 修改了视频监控设备要求(见4.9,2015版的4.7); 修改了安全管理一般要求(见5.1,2015版的5.1); 修改了制度要求(见5.2,2015版的5.2); 修改了
3、安全操作要求(见5.3,2015版的5.3)。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南京理工中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增义、孟庆武、杜蓓蓓、逄磊、李江龙、潘笛、彭勇、樊宝有、章菁菁、聂起峰、陶亮。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 8342011; DB11/T 8342015;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DB11/T 8342020 1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烟花爆
4、竹零售网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 4114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 AQ 4128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DB11/T 384(所有部分)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零售网点 retail outlets 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场所。 4 安全技术要求 4.1 安全技术一般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AQ 412
5、8 规定。 4.2 选址要求 4.2.1 零售网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还应符合 GB 50016 等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表1 零售网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周边目标 最小允许距离(m)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150 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易燃易爆场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如加油站、加气站等)边缘 100 DB11/T 8342020 2 表 1 (续) 周边目标 最小允许距离(m) 220kV 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 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 70 220kV 以下的区域变电站围墙, 220kV 架空输电线路 40
6、220kV 以下、35kV 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 35 相邻零售网点 本零售网点与相邻零售网点之一为临建零售网点、 本零售网点与相邻零售网点之间有洞口(门、窗等)直接相对 80 不属于以上二种情况的零售网点 50 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超高层建(构)筑物 60 体育馆,长途客运总站围墙,影剧院,商业步行街,重要机关办公楼,重要通信和指挥调度建筑物,大型金融机构办公楼,重要广播电视建筑物,城市干道交叉路口 50 锅炉房,公交电气车总站围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含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30 变压器 杆上式变压器 5 10kV 及 10kV 以下箱式变压器 3 注1: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零售网点外墙算起。专柜零售网点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设置了隔断时,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隔断外侧算起;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未设置隔断时,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建筑物外墙算起; 注2:重点消防单位指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中规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注3:城市干道指机动车道数量不少于6车道的城市主干道; 注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市和区政府确定并公布。 4.2.2 零售网点的选址除满足 4.2.1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