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职责讲解了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具体要求。该文件强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后才能驾驶或操作厂内机动车辆。文中详细列出了驾驶和操作时的具体规定,包括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佩戴安全帽、禁止超载、禁止酒后操作、禁止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有碍安全的行为、以及在身体状况不佳时不得操作。此外,文件还提到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超过 6 个月但未满 1 年的需重新复试,超过 1 年的需重新参加考核。文件还规定了厂内机动车的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要求,并明确了在不同区域内的行驶速度限制。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工厂、仓库及其他使用厂内机动车辆的场所。特别是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和操作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安全监督人员,需要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厂内交通的安全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