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讲解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旨在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该规范明确了公安机关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安检工作中的职责,强调了安检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实施、按章操作。规范还详细规定了运营企业在安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如确定安检工作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定安检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配置合格的安检设备,设置安检工作站(点)和划定安检区域,对安检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此外,规范还规定了安检工作站(点)的设置要求、设备配置标准以及安检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的运营企业及其委托的安检服务企业。该规范不仅为运营企业和安检服务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也为公安机关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确保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的有效实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