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讲解了嘉元煤矿车辆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旨在确保入井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该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入井的资格条件,要求驾驶人员定期检查车辆的各项指标,如柴油、冷却水、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是否存在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转向机、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灯光信号、喇叭的工作状况,轮胎气压是否正常,防爆车的进排气系统和电气防爆系统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爆车的综合保护系统是否工作正常,各种仪表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固定牢靠,以及车容车貌是否整洁。此外,还强调了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 C 证
2、或 C 证以上,经过安检科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才能驾驶车辆入井。细则还规定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如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带病上岗,必须佩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对于车辆行驶路线,细则要求驾驶员熟悉道路状况,严禁超车,并在出车前、停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维护。在运送材料、设备和人员时,细则明确规定了载物高度、宽度、长度和重量的要求,禁止人货混装,禁止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混装运输,要求运输超宽、超高、超长物件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悬挂反光标识。运送火工品时,必须经安检科批准,接受井口检查,并在车上设有明显标志。对于运送人员的车辆,细则要求听从司机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好锁死,严禁在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上、下车,严禁扒车、跳车、在车内站立,不得超员行驶。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细则适用于嘉元煤矿场区范围内及井下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操作。具体包括煤矿内的各类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和特种车辆。该细则不仅适用于煤矿内部的员工,也适用于外委工队的驾驶员。通过详细的规定和操作规范,确保所有入井车辆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