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对运输产品车辆卫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公司产品装运、交付车辆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2. 职责本规定由质检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3. 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3.1 卫生安全组织管理3.1.1 公司成立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和相关成员,其中明确一人为专职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对车辆卫生安全实施专项管理;3.1.2 公司成品交付运输车辆以冷藏车为主,条件许可时,经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方可用厢式货车;3.1.3 成品交付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各营销区域经理联系,区域经理有困难的,由营销服务部协调车辆,
2、其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3.1.4 对于进入厂区装载成品或者承装包装盒、原料等运输车辆进行卸货的,必须由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检查其卫生状况:1) 凡检查发现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的车辆,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质)一律不许装车或卸货;2) 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切车辆,严禁放其驶入厂区,更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冲洗或消毒;3.1.5 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对车辆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进入厂区装货或卸货的一切车辆,必须经卫生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后方可实施。3.2. 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要求3.2.1 运输车辆应达到无异味,无污染物危害,混装物品无倒塌的危
3、险。3.2.2 冷藏车的制冷效果须良好,经消毒后按规定堆放高度装车;厢式货车须采取保温措施(塑料布、棉被等) ,且干净整洁、无异味,经消毒后按规定高度装车;3.2.3 运输车辆未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等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情况(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 ;3.2.4 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破漏;3.2.5 驾驶员及其运营作业证件齐全并对应相符且有效,车辆设施等状态完好3.3 成品承运车辆进出厂程序3.3.1 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1)凡承接本公司成品装运任务的车辆,在进厂前驾驶员应向本公司申报车辆卫生安全状况;2)填写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 ,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核对审查;3.3.2 门卫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1) 审查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明确;核查证件与车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