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厂区内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旨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车辆运行的安全性。该制度首先强调所有驾驶人员及职工需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禁止“病”车上路。同时,严禁在公路上堆放物件,要求职工进出厂区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或打闹,不得拦车、爬车、追车,应走人行道或路边,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需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钻杆抢过。职工在汽车未停稳前不得上下车,禁止在车辆底部休息。载人车辆需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且货物装载不得超过规定尺寸。驾驶员需严格遵守“十不准”原则,确保安全行车,如不准开快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疲劳驾车等。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和检修通道则不超过5公里/小时。汽车进入厂房时,驾驶员需听从带车人的指挥,确保装卸作业安全。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原则上不得出厂外作业。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厂区内工作和活动的职工,以及各类车辆的驾驶人员。该制度特别适用于制造业、化工、冶金等行业,尤其是那些拥有较大厂区和较多运输车辆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确保厂区内的交通安全,减少事故风险,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