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理论与技术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管机关的主要职责和权力义务。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检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计划的实施及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参加新建企业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检查企业单位的安全卫生状况,发现重大隐患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指令书,限期消除隐患,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开展安全卫生宣传和技术培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企业单位及责任者给予处罚,对实现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权力义务方面,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排除,必要时责令停产停业,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还承担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被检查单位合法权益的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理论与技术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尤其适合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法律工作者阅读和参考。该文档详细阐述了安全生产监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义务,有助于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