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必究是安全生产的法律保障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概念、主体以及违法行为。文中指出,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所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这些主体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重大、特大事故,将依法承担责任。文中还详细列举了35种依法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的行为,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等。有责必究是安全生产的法律保障适用于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该文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