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教育标准一、 教育内容:(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相关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安全通则和相关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五)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六)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二、教育要求:(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考试。(二)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三)工伤复工和其他连续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小时以上。连续休假七天以上不满一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小时以上。(四)安全教育考试必须有本岗位安全规程内容,考试 100 分为及格,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并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一周以后一月以内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