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检查事项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消防值班制度5)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制度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1)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12)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13)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14)特种岗位、重点部位管理规定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2、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应责令当场改正的 8 项行为: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3、;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3:消防安全培训有关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人员密集场所两个能力建设有关内容;6)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和知识和技能。4: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5: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4、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制度;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8)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第二项规定中的第(2) 、 (3) (4) (5)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6)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7)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