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考核管理1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奖优惩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有力度,调动参加公司的广大职(民)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和责任感。第二十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将根据合同文件和本管理条款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比,参建单位必须按评价结果、处理意见要求完成整改。(一)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考评。详见考核评分细则。分值与安全经费支付管理:(1)90分值100,支付应支付当月安全经费的 100%;(2)80分值90,支付应支付当月安全经费的 80%;(3)分值80,支付应支付当月安全经费的 50%;(4)分值70 支付当月安全
2、经费 0;(5)分值60,扣除当月应支付安全经费的 40%。(二)公司根据处劳动竞赛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评比采用百分制考评并纳入劳动竞赛评比中,具体见安全检查考核办法 长临高速公路安全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三)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经根据国务院第 393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长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一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每死亡一人罚款五万元,重伤一人罚款 2 万元。(2)凡发生较大事故的(造成 3 人以
3、上 10 人一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一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扣 40%安全措施费。同时每死亡 1 人罚款 5 万元,重伤 1 人罚款 2万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和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3)凡发生重大事故的(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扣全部安全措施费。同时,每死亡 1 人罚款 5 万元,重伤 1 人罚款 2 万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和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4)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 ,扣 2 倍的安全措施费(投标时的总费用) 。同时,对承包人按照违约进行双倍处罚、全省通报和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5)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迅速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6)经安检部门鉴定,属非责任事故的要酌情处理。(7)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触犯法律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