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上岗制度第一条 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力量和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两种方式对所有从事与公司管理体系相关的员工进行培训。第二条 关键管理岗位(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计量员、机管员、资料员等)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第三条 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机操工等)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第四条 因工作要求的提高而要求培训的岗位也需安排培训。第五条 上岗前必需先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按国家规定分三级进行,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同时讲解一些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教育和对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