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炼钢部对外委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及6S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该规定明确了外委项目的定义,即通过发包、分包、租赁或聘用、承揽、勘探或劳务合同等形式进入炼钢部生产经营区域的非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位(队伍)和人员。规定强调了外委项目施工管理的各方责任,包括设备、生产、技术专业线人员负责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部专职安环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外委项目监管作业区负责施工组织、安全监护、过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完成后质量验收和6S管理确认,施工区域的设备使用作业区负责监督和监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此外,该规定还详细说明了外委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的要求,以及协议书的签订流程、施工交底卡的填写和保存、安全保证金的考核和退款程序。规定还对外委项目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和确认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处罚措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炼钢部所有涉及外委项目(工程)的施工和安全管理,特别是发包、分包、租赁或聘用、承揽、勘探或劳务合同等形式进入炼钢部生产经营区域的非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位和人员。该规定不仅适用于炼钢部内部的设备、生产、技术专业线人员、部专职安环管理人员和施工区域的设备使用作业区,也适用于外委项目的监管作业区和外委单位。通过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